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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该取消?恭喜业主,“新规”来袭,未来可能持续领到一笔收益

转载 管理员22020/06/25 09:27:2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 65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01、网友小王私信笔者,最近半年一直被一件事情弄得心烦意乱:楼上住户家里水管漏水,结果自己家也受到了影响,卫生间的墙壁出现了渗水、发霉、污损的情况。小王与楼上住户交涉了几次才知道,物业承诺帮助维修,但是相关费用需要小王自己来承担。但是,小王则认为,室内管道也属于公共设备,一旦出了问题,物业有义务帮助解决,所以自己没必要承担维修费用。正因如此,双方一直僵持着。

02、10年前,笔者一个朋友购买了一套改善性住房,无论是开发商实力还是小区的品质都算得上数一数二,在还是刚需楼盘为主的年代,这个小区就已经配置了大面积绿化地、游泳池、篮球场等等。但是,十年时间过去了,如今这位朋友告诉笔者,怎么也没想到当时如此高端的小区会“沦落”至此。物业公司已经换了好几家,游泳池、篮球场早就破败不堪,小区很多绿地也早已成了裸地……因此,他一直考虑置换一套房产,但是二手房挂牌价却比自己预想低得多。

看完这两个真实案例,大家都有一种感受,这种事儿发生在谁的身上,都会感到十分糟心。其实,在购房的过程当中,几乎每个人都会走进一个误区,往往都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开发商的资质,楼盘所处的地段,以及小区周边的配套,而忽略了后期的物业公司的资质、物业管理水平。其实,等业主真正入住后就会发现,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你的每一天,甚至可以影响到你的生活起居。因此,一个好的物业十分重要,往小了说,可以有效解决业主遇到的问题,往大了说,可以为未来小区的保值增值锦上添花。

不过,退一步来说,在买房过程中,有时候就算购房者关注到了物业公司的资质,但是在交房入住后,可能也得不到预期的体验。在笔者看来,主要原因是目前物业管理这一行业在我国还属于新兴行业,也有人称作是“朝阳行业”,所以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这就导致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常常发生。具体看,主要有以下3种常见问题:

1、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水平不高。作为服务类型的企业,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设备设施安全监测、管理园区绿化等是物业公司的义务,但在实际生活当中,一些物业公司只是雇佣年龄较大的看看门,收收垃圾,其他基本漫不经心,所以不仅能够提供的服务少,服务水平也很低。2、物业费就如同一笔糊涂账。除了本该缴纳的部分,不少物业公司擅自添设置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最后就出现了针对同一项目多次收费的现象。3、存在侵占业主利益的现象。不少物业公司在电梯间、大厅、宣传栏等公共区域承接广告,但这些本该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最终成了物业的“私房钱”。

正因如此,长期以来,很多业主认为应该取消物业。不过,现阶段,全国多个地方开始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其中针对业主们最关心的费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尤其是规定“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意味着业主们开始迎来了好消息。接下来,我们不妨具体看一看。

今年3月1日起,深圳开始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条例首先明确了小区公共区域的范围,主要包括小区道路、绿地、通道、楼梯、大堂等等。其次明确规定,共有物业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此外,条例还提出关键一点,业主大会可向住建部门备案,取得一张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凭这张“证书”可到银行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从而避免了物业占用共有资金的现象。

无独有偶。今年5月1日,北京也开始实施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物业利用小区共用部分从事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应当单独列账并归全体业主所有。

除了深圳、北京以外,上海、山东等不少省市都开始实施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利用小区共用部分经营获得的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此外,针对这笔费用的用途,条例作出了详细说明:由业主大会来决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可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抵扣物业维护费用,也可以作为业委会的工作经费等等。

当然,除了各地纷纷规定公共收益要归全体业主所有以外,陕西省还出台规定:取消小区共用设施维护检测的费用,公摊耗能费、砸墙费、建筑垃圾清理费等收费项目。

按照这个势头,相信后续会有越来越多的省市跟进。实际上,伴随物业管理条例的陆续发布,不仅物业费这笔“糊涂账”越来越清晰了,一些业主已经开始得到了实惠,领到了一笔收益。

据十堰晚报报道,今年6月初,十堰当地某小区发出公告:目前该小区公共收益余额为226897元,按照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的规定,业委会将这笔资金发放给全体业主。据悉,目前该小区共948户,算下来平均一户可以分摊232元现金。

无独有偶。根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此前江苏宿迁某小区物业公司就拿出24万元给业主发“红包”。据了解,这笔费用也来自于公共收益的结余,所以物业决定把这些钱分发给小区2000多户的业主,平均每户可以分到约113元。其实,这两年伴随物业新规的发布,不少小区都把公共收益以福利的形式发放给业主。比如,前两年,苏州某小区就把公共收益的126万元,以补贴形式发放给了业主。

长期以来,对于业主缴纳物业费,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但是基本很少听到小区会给业主发红包,所以面对这种现象,网友们纷纷点赞,都评论说“这是别人家的物业”。其实,在笔者看来,缓解业主和物业矛盾的关键,并不是取消物业管理,而是应该加强监管,让物业更加明确自己的义务,从而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

笔者相信,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全国各地物业管理条例的逐步落地和完善,未来物业管理水平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业主们普遍关心的服务问题将会得到逐步解决,尤其是物业费用相关问题将会更加公开和透明。总而言之,随着行业越来越规范,未来业主们的居住体验感和舒适度也会更高。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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