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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转载 管理员12020/02/22 00:31: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80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城乡和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现就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

(一)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在国家政策规定的5%—12%范围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4月底前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减免贷款逾期利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期间不能正常还款的,不计罚息、不纳入违约名单。

(三)支持受困单位战胜疫情。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该期间内,受困单位的职工申请贷款时,视同连续足额正常缴存。

(四)适当放宽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限。针对疫情期间无法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职工,适当延长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等业务的时间限制,材料有效期自疫情结束后顺延。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保障

(一)提倡网上掌上办理。全面开通线上业务,各单位可通过曲靖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网上营业厅”在线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通过曲靖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一部手机办事通+“我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个人事项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租房后续提取、购房后续提取、新建翻修提取、贷款提前还款、贷后提前还款试算等6项线上业务。

(二)推行预约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制,确需到业务窗口办理的,应提前预约,错峰办理。对支援湖北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职工,各服务窗口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提供绿色通道。各业务窗口要加强对柜台、自助服务终端等设施的清洁消毒,保障各项业务顺利运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管理部、分中心要坚决落实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宣传引导职工通过网上掌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尽量避免人员大量聚集,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保护职工健康安全。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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