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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泰安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年产52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

尘埃 于 2019/09/27 10:26:41 更新 信息编号:201909271 2106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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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泰安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年产52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911日)的相关要求,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罗平县泰安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年产52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罗平县泰安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位于罗平县罗雄街道外纳村委会下阿来村尖山石料厂旁,厂区范围内占地约为8.6亩,共设计2条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年处理废旧塑料7000t/a,可生产再生塑料颗粒5200t/a。厂区总建筑面积约为212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以及生活用房;此外配套建设污水池、调节池、沉淀池、漂洗池等。

项目以废旧农用地膜、遮阳网、编制袋、塑料袋、塑料瓶(桶、盆、壶)等废旧塑料为原料,其成分主要分为聚乙烯和聚丙烯,不再添加其余原辅料,不使用含氯化物、氟化物等烯烃类塑料、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旧塑料,不涉及有毒有害原材料,通过分拣、破碎粗洗、清洗甩干、热塑、冷却、造粒等工序后,制成再生塑料颗粒。

二、污染概况及对策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概况

本项目属于已建项目补办环评手续,因此,工程的施工阶段已经结束。本次主要针对工程施工阶段是否收到环保投诉以及对工程施工期间采取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征求公众意见。

①施工扬尘及废气

项目施工期彩钢瓦大棚、清洗池和进场道路的建设,安装生产设备、消防水管及环保设施建设过程会产生粉尘。在建设和安装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不大,持续时间短,起尘量不大。施工期采取的措施有: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干旱大风天气对施工场地增加洒水量及洒水频次,风速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必要时应采取洒水抑尘、垫草席等措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装卸渣土时严禁抛洒,渣土外运时应加盖苫布遮盖,减少产尘量;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避免运输途中物料撒漏。施工物料堆场用苫布遮盖。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粉尘量少,向外排放量少。

②施工噪声

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由于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工艺简单,在各类施工机械中,噪声主要来自电焊机、手工钻、载重车等,其声级在80dB以上。

③施工期间水环境影响

主要包括车辆、机械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机械设备冲洗,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受雨水冲刷等将产生少量含油污水。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 CODSS 和石油类,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砂石料冲洗、洒水降尘;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不再项目区内食宿,生活污水全部依托租住房屋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

④施工固体废弃物

建设内容主要是彩钢瓦大棚搭建、环保设施的建设、场地及进场道路的硬化、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包装废物、生活垃圾等。

开挖土石方均进行回填,无弃方产生。

项日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能回用的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先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地点堆放。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进行废旧塑料的再生加工,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分拣去杂、破碎粗洗、清洗甩干、热塑、过滤挤压、冷却、造粒包装等。

①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原辅材料主要为废旧编织袋(聚丙烯)及废旧地膜(聚乙烯),运营期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及分拣抖灰过程产生的粉尘、热熔环节产生的热熔废气及热熔环节、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产生的恶臭。

a.原料堆场及抖灰粉尘

项目原料堆场设置为半封闭彩钢瓦大棚。原料装卸及分拣抖灰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产生,产生量取原料量的0.01%,则粉尘产生量为0.5t/a,产生方式为机械扰动起尘,产生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及厂一房阻隔向外排放,排放量约为产生量的20%,则排放量为0. 1t/a,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b.非甲烷总烃

项目的废旧塑料主要成分为聚乙烯、聚丙烯,不使用含氯化物、氟化物等烯烃类塑料、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旧塑料,不涉及有毒有害原材料,在加热过程中温度控制在180-200℃,远小于分解温度(300-400℃),无分解废气产生。因此,项目热塑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其以碳氢化合物为主,通常归纳以非甲烷总烃表示。根据现场实际调查,生产线热熔机配设1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包括:在热熔机上方安装集气罩(通过降低集气罩与热熔机排气口之间的距离,增大集气罩的面积,并加强抽排风机抽气量,能使集气罩的收集效率达到85%)、活性炭处理设施(去除效率85%),最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另外,未收集的15%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c.恶臭

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收集点。项目产生的恶臭少,其主要为臭气。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日产日处理,不储存;项目区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不在项目区内堆存,采取以上措施后,恶臭的产生和排放量少,排放浓度低。

②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项目原材料经粗洗后再进行破碎,破碎工序不消耗水。故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为冷却用水、粗洗用水、清洗用水。

a.冷却水通过冷却池收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b.粗洗用水废水产生后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引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c.二次清洗用水:项目通过分拣、粗洗、破碎后,再进行清洗工序,清洗方式主要采用物理方式清洗,无需添加任何清洗剂。废水产生后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引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清洗废水主要含有机物、悬浮物,水质特点为悬浮物含量高,水质可生化性差。

d.生活用水

厂区内职工约有8人,厂区内设置旱厕,工作人员粪便进入旱厕。在项目区内食宿人员生活用水主要为日常洗手等清洗用水,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

③噪声影响

营运期噪声源有塑料破碎机、清洗机、二次清洗机、热熔机、切粒机、水泵、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值在70-80dB (A)之间。

厂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工程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分拣杂质、不宜再生废塑料、废滤网、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和筛网废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泥及旱厕粪便。

a.分拣杂质:杂质主要成分为一般性固废的灰渣(包括灰粉)、植物残枝、纸屑等,项目在原料堆场设置带盖垃圾收集捅,分拣杂质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b.不宜再生废塑料

不宜再生废塑料主要来自分拣阶段,其不能进入生产线再生产,不宜再生废塑料为含聚乙烯、聚丙烯以外成分的不符合本项目原料要求的塑料,项日在原料堆场设置带盖垃圾收集捅,不宜再生废塑料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c.废滤网

项目热熔挤出工序使用的滤网随着时间的增加,网眼会逐渐变小直至不能使用,因此滤网需要定期更换。根据《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应当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废滤网禁止露天焚烧,项目设置带盖垃圾收集桶,废滤网经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废活性炭暂存间,外售合法且具备废滤网回收再生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

d.清洗池污泥

项目的废旧塑料主要以回收企业的一般废旧塑料为主,废旧塑料主要为废地膜、废编织袋,废旧塑料在回收企业内进行过一次分拣、抖灰的工序,且在项目

e.格栅和筛网废渣

格栅和筛网隔离出来的浮渣(纤维)其成分主要为纤维,项目设置带盖垃圾收集桶,格栅和筛网隔离出来的浮渣(纤维)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f.废活性炭

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采取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实现达标外排,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碳属一般工业固废,项目设置一间10m2暂存间,废活性炭经建设单位用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废活性炭暂存间,每个月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

g.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为纸类、塑料、厨房垃圾等。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捅,生活垃圾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本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

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对规划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规划的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工程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作出本规划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注意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为:主要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

调查内容: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的反馈意见表格见附件1

五、公示时间

本规划公示时间为2019920日至20191013

六、反馈方式(通过邮件或邮寄)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周庆(13211608968

Email42975196@qq.com

建设单位:罗平县泰安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

联系人/电话:黄总(15974536003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罗平县泰安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年产5200吨塑料颗粒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附件1:罗平县泰安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年产52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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