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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第一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海岱风电场工程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海岱风电场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华能(宣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宣威市东南部的海岱镇与田坝镇交界一带的山脊和山顶台地。
(5)建设内容和规模:总装机容量99MW,拟安装16台风电机组,其中2台7.7MW风机、8台6.7MW风机和6台5.0MW风机,采用“一机一变”的接线方式,共设16台箱变。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全部风机容量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配套建设的220kV升压站,再经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昔腊都升压站。接入系统最终方案以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华能(宣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2)单位联系人:谭工
(3)联系方式:13732717797
(4)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海岱镇昔腊嘟村昔腊嘟风电场
三、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1)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单位联系人:刘工
(3)联系方式:13888086527
(4)邮箱:1755139314@qq.com
(5)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东后街143号28幢102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华能(宣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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