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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会泽县大箐磷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相关要求,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云南省会泽县大箐磷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会泽县大箐磷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方舟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曲靖市会泽县大海乡二道坪村委会
建设内容:项目矿区面积1.223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自2916米至2310米,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规模为90万吨/年。同时项目建设与磷矿开采配套的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方舟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13700902634
联系电话:肖工
通讯地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金钟镇以礼村龙威公司综合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云南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012207874
电子信箱:59418127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或直接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留下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之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云南方舟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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