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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昆明租房可落户 二三线城市落户逐步放宽

转载 管理员22019/11/27 19:50: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 46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原标题:海口昆明租房可落户 二三线城市落户逐步放宽

为落实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海口市公安局即日起实施海南省内外居民落户新政,明确租房居住在海口的省内外户籍居民可落户,取消办理夫妻投靠业务中“市外夫妻投靠需结婚登记满一年”的限制条件。

落户新政实施后,海南省内户籍居民在海口城镇社区(含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可以落户,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省外户籍居民,取得海南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海口城镇社区落户,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父母(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已离、退休的干部、工人)可随迁;取消办理夫妻投靠业务中“市外夫妻投靠需结婚登记满一年”的限制条件。

云南省公安厅日前印发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自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服务指南》指出在昆明租房的人可在征得所租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的同意后,申请将户口登记在所租赁房屋。在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并征得所租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同意落户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今年6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6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将着力抓好重点人群落户,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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